河南户口新政策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5W
一、辦理條件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3、父(母)親户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户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複印件(a4規格)一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