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拾嬰兒落户新政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公民私自撿養的棄嬰(兒童)未滿14週歲的,應送交兒童福利機構撫養,憑棄嬰(兒童)入院登記表、棄嬰撿拾證明等材料,在兒童福利機構集體户登記常住户口。前若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抱養)小孩,可按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方可隨收養人上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撿拾嬰兒落户新政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