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怎麼做親子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4W

如果只有死者遺留下來的樣本只能進行個人知情親子鑑定。如果死者遺體還在,需要死亡證明才可以與其有效證件的親人做親子鑑定,是通過提取屍體的陳年骨頭,牙齒,組織等做親子鑑定的。且被鑑定者需要年滿18歲,如果沒有滿18歲需要其他年滿18歲監護人蔘與鑑定。
《民典法》第四十六條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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