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丟失如何補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社區或就業局在網上查找《就業失業登記證》編號、發證機構、發證時間。
2、到報社刊登報紙聲明作廢,公示七日。
3、攜帶以上資料到就業局填寫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表一套,科長簽字後重新打證,由本人簽名領取
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材料:
1、補證申請書(丟失時間、地點、原因)1份。
2、刊登報紙公示聲明作廢七日後,攜帶報紙和登報交費收據。
3、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本人工作檔案。
5、近期彩色二寸照片2張(打證1張、補證申請表1張)。
6、填寫補辦《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表1份。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證丟失如何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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