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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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案

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並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儘量不挪動事故車。因為如果用事故車將傷者送往醫院,將造成事故責任無法認定。

二、現場處理

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並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一般情況下,交警處理的事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無需再到現場查勘。

三、責任認定

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並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如當事各方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應在收到《責任認定書》十五日內向交警部門提出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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