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貨車出交通事故有沒有停運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營運貨車出交通事故有沒有停運賠償?
律師解析:營運貨車出交通事故應當有停運賠償。
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其中除了包括維修車輛的費用,施救的費用,還應當包括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性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因交通事故需要維修,停運維修期間不能營運,必然產生系列停運損失,應屬財產損失範疇,故應當得到賠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