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貨車停運損失可以要求責任方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6.85K

交通事故貨車停運損失可以要求責任方賠償嗎?

一、交通事故貨車停運損失可以要求責任方賠償嗎?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車輛停運損失,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在肇事車主不能在支付賠償金後,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根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生產經營損失,一般根據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平均實際收入和停產、停業期間的實際收入進行計算。實際收入應為正常業務收入扣減可變成本後的餘額,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變成本和不變成本組成。不變成本包括税費、保險、運輸管理費、客貨運輸附加費、工商管理費等;可變成本包括司機工資、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這就是説:每日純收入=每日營業額-每日不變成本-每日可變成本。

停運直接導致每日營業額和每日可變成本歸零,但是原來每日營業額中支付的不變成本照常交納,所以在計算停運損失時,不變成本是應該考慮在內的。

二、車禍賠償要注意事項

1、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警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門查清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雙方責任的認定,當事人或委託當時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一起的人及時向交警部門反映事故發生的真實情況。這樣有利於分清雙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後保護好現場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責任的關鍵,不要為了推脱、逃避責任(或者有僥倖心裏)破壞現場,甚至逃逸,這樣會導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甚至構成交通肇事罪承擔刑事責任。

2、醫療費憑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款憑據,結合病例和診斷等相關證據確定。這一規定明確闡明醫療費的賠償,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供病歷、診斷證明及醫療費住院單據,法院才能支持當事人要求賠償的主張,因此,當事人受傷住院,注意保管好醫藥費住院費單據、病歷、診斷證明,及一日用藥明細條等單據。

3、進行傷殘鑑定和財物損失評估出院後,當事人身體傷害程度較大及財物受到損失的,要及時到傷殘鑑定部門及財物損失評估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和財物損失,便於交警部門調解或者到法院起訴,要求侵害人支付傷殘補助費及財物損失。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發生而導致的車輛停運,此時一旦交警部門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受害方就可以造成該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的責任主體,支付自己受到的實際損失,與可能會有的虛擬收入。任何不願意支付賠償的,受害者可以起訴對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