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車追尾責任認定必須3方都到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不是必須三方都到場。連環追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則是:
一、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二、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三車追尾責任認定必須3方都到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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