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十年前人身傷害還可以上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律師解析:可以起訴,但十年後起訴被告可以主張已過訴訟時效,經審理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上訴 人身 人身侵權 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