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微傷民事賠償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鋪助器具的具體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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