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律師解析:我國沒有規定非法收購野生動物罪,規定了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包括收購行為)和非法收購陸生野生動物罪。
兩罪一般量刑如下: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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