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遺棄傷病軍人罪判幾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四十四條【遺棄傷病軍人罪】在戰場上故意遺棄傷病軍人,情節惡劣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遺棄傷病軍人罪,是指軍職人員在戰場上故意將我方傷病軍人棄置不顧,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 刑事處罰辯護 傷病 罪判 軍人 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