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由哪個機關管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重婚罪屬於“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根據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管轄機關:
1、立案偵查方面由公安機關管轄
2、提起公訴方面由檢察院管轄,如果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還可以提自訴。
3、審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級別管轄的話,是由基層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重婚罪由哪個機關管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