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罪是行為犯不是目的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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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是目的犯,是以一定的目的作為特定構成要件要素的犯罪。綁架罪必須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如果不是不構成綁架罪。行為犯以行為的實行或者完成作為既遂的標準,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刑法分則所規定的行為,不論是否發生了犯罪結果,其行為本身就構成了犯罪既遂,只要實施綁架行為就構成綁架罪,不管是否獲得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綁架罪是行為犯不是目的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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