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註冊資本沒到位可否對外投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8W

一、原註冊資本沒到位可否對外投資?

原註冊資本沒到位可否對外投資

可以,《公司法》和《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並未對公司註冊資本未全部實繳到位的公司對外投資行為有所約束。只要產權歸屬明確且歸屬於出資人(土地使用權除外)、價值能可靠計量的貨幣資產、實物資產、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都應該是可以的。對外投資的限制主要是:

1、不能成為對投資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就是不能投資合夥企業)

2、必須經過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3、不得違背公司章程的限制。

二、 公司註冊資本認繳的期限是多久?

目前註冊資本制度是認繳制度,也就是説在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工商局不需要驗資報告,而且註冊資本大小和註冊資本認繳期限都是由股東自行約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就可以。所以,關於註冊資本認繳期限的規定就是股東自己約定。

公司註冊資本改為認繳制,除了銀行、保險等企業,承諾認繳多少,何時繳多少都可以,但承諾二年內繳清如果不繳清就是違背承諾,豈不是失信了嗎?所以可以及時繳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繳清期限。

三、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什麼意思?

1、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

2、允許自主約定首次出資比例,取消首期出資額至少需達到認繳註冊資本總額20%的規定,理論上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4、允許自主約定出資期限,不再規定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繳納出資的期限。

5、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

6、實行年度報告制度。不再執行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實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

其實在約定的註冊資本認繳期限之內,有可能公司這幾年發展經營的狀況都比較好,如果有富餘的資金的話,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制度的規定對外追加投資。但是,註冊資本最終肯定是要繳納到位的,公司要自行把握好對外投資的風險就行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