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設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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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設立分公司的流程大致如下:
1、辦理企業名稱核准
諮詢後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投資人授權委託意見》,同時準備相關材料;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備用名稱若干及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確定公司住所
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且一般要求必須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協議,並讓房東提供房產證的複印件,房東身份證複印件。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網站下載“公司章程”的樣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後由所有股東簽名,並署名日期。
4、申請公司營業執照
在申請被受理後5個工作日可領取執照。
5、刻公章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6、辦理税務登記證書
7、開設企業基本帳户。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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