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設立分公司的風險

來源:法律科普站 4.24K
建築企業設立分公司的風險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設立分公司存在的風險

各事業部自主經營,責任明確,使得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能有效的進行,在這樣的條件下,高層領導的管理幅度便可以適當擴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