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的國有獨資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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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獨資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依照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經營管理,國有獨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我國現有的國有獨資公司有哪些

我國現有的國有獨資公司有哪些  

廣義上的國有獨資企業(即全民所有制企業)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其他國有企業。國有獨資企業的產權結構有許多獨特之處。因為國有獨資企業的剩餘索取權屬於全體人民(由政府代表行使),並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行使國有資產的監管權,即對國有資產進行宏觀管理,並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但不得干預企業經營權;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後,企業經理人員便擁有了國有資產的佔有、使用和依法處分國有資產等經營管理權,從而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分離。如此有些類似公司制企業,但事實並非這樣簡單。首先,雖然企業所有者只有一個-全體人民(其代表是政府),很像個人獨資企業,然而它卻是虛置的,在沒有人格化的出資者形成前,它的所有權只能是名存實亡;其次,即使有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然而由於它既非所有者,也沒有剩餘索取權,因此,缺乏根本的利益機制驅動,並且它還不干預企業經營管理權的行使,由此產生的結果只能是監督的低效和有限性,促使其經營管理者有足夠的膽量為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特別是在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完全分離的情況下。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國有獨資企業中出現內部人控制是有足夠根源的。

所以,我們從一般意義上講,當企業所有者與經營者存在着利益目標差異,由於內部人與外部人在交易信息上的不對稱,也由於企業合約既不可能預料到所有的情況,也不可能規定各種情況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內部人控制不僅僅是理論演繹上的潛在可能,現實中已是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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