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查詢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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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查詢共有財產?

一、離婚怎麼查詢共有財產?

可以在當地委託律師調查取證。在取證後經法院訴訟離婚的同時,保全財產。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的銀行存款問題,應注意兩個問題:

1、法院判決分割的是現有的銀行存款餘額;

2、在訴訟過程中或起訴以前對方轉移的存款應為賠償之訴

為此,在調取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時,要調查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存款餘額及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一般情況下,對方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只能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而法院接受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提供對方的具體開户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為此,當事人及律師要做的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

二、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5、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7、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三、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因為感情問題鬧到離婚這一步的,雙方都會想辦法多分割些財產,對於共有財產必須調查清楚,否則可能被一方隱藏轉移。當事人可以起訴後,要求法院出具律師調查令,由代理律師去收集證據。一旦發現對方轉移財產,要馬上申請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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