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設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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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設立條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的資格,達到法定的人數。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的最低限額。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最低限額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對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且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將財產權同發起人轉歸公司所有。但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份的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設立階段的發行分為發起設立發行和募集設立發行兩種。

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一次繳納的,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即繳納首期出資,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其餘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依法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並公告招股説明書,製作認股書,由依法批准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簽訂承銷協議,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由銀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認股人出具收款單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名稱是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必須具備的條件。公司名稱必須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稱還應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董事會是執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對董事、經理和公司的活動實行監督;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只有依照有關的法律規定實施法律行為,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效。無論從設立條件還是從設立方式或設立程序上説,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都要比有限責任公司嚴格、複雜,所以在設立股份公司時一定要認真閲讀法律,避免設立無效的情形出現。

我國,公司的主要形式只有兩種,即人們熟知的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然而,因為公司的類型不一樣,自然在設立不同公司的時候,需要發起人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其中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要求更高一些,各位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就能夠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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