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有限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1W

一、對於自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有限嗎?

對於自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有限嗎?

私下訂立公司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規定,章程中規定可以私下籤訂,即協議有效,否則該協議沒有法律效力。依據下列三種情況決定:

1、違反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條第二、二款的適用。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規定,應優先適用章程的規定。比如“公司章程規定股東轉讓股權時,只能轉讓給股東張三”,如果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了股東李四,那麼個轉讓行為就會被認定為無效。

2、違反公司法規定

在公司章程沒有對股權轉讓進行規定時,股權轉讓應適用《公司法》第72條之規定。如果股東違反其規定轉讓股權,應被認定為無效。

3、違反特別規定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有股權轉讓是需主管部門審批的。批准機關一般為當地政府。如國有股轉讓沒有經過批准,也會被認定為股權轉讓無效。

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主體。在股權轉讓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註冊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後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3、明晰股權結構。股權轉讓協議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閲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瞭解。

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權轉讓協議是無效的。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條款不能與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其次,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條款不能禁止股東轉讓股權。如果有這種規定則因違反股權自由轉讓的基本原則,剝奪了股東的基本權利,應屬無效。

在法律適用上,股權轉讓協議原則上可以適用《民法典》調整,與一般的商事合同具有相似性,但也應當注意到,股權轉讓涉及到團體的穩定,應當遵守《公司法》上的特殊規定,尤其是程序性規定。

在股權轉讓中,如果股東要出讓股權,是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應當先按照相關的特別法的規定,履行股權轉讓的程序性要求,在協議的具體權利義務設置上,可依據《民法典》的具體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