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法人責任大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勞務公司法人責任大嗎?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典型的如:簽訂、履行合同失職產生的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罰款、拘留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 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採用罰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須經院長批准,另行製作民事制裁決定書。被制裁人對決定不服的,在收到決定書的次日起十日內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決定暫不執行。

法定代表人的追究責任的情況包括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的情形,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情形,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情形等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或者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