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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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條件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條件是什麼?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在50個以下。法律上,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要求沒有特別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組織,股東完成出資後就取得股東資格。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因此,不論股東大小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並以章程行使表決權。如果股東本人因故不能參加股東會議,有權委託他人代為參加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二、股東的權利有哪些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因此,不論股東大小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並以章程行使表決權。如果股東本人因故不能參加股東會議,有權委託他人代為參加並代為行使表決權。股東在股東會的職權範圍內擁有了表決權,也就相應的擁有了對董事、監事的任免權,以及體現在對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權,如公司資本的增減、公司的合併分立等。

2、查閲權

股東要參與公司的重大事項的決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經營狀況,因此《公司法》規定,股東享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查閲權,包括查閲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的權利,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剝奪。但是,為了避免股東濫用查閲權而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或者損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法》對股東的查閲權作出某些限制,例如在查閲的時間、地點和查閲的目的等方面作出規定。

3、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的權利

公司的股東具有“人和”的條件,因此,按照《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即股東擁有的是優先認股權。所謂的同等條件,主要就是價格條件。

4、依法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按照公司資本維持原則,股東在向公司出資獲得股權後,法律禁止股東抽逃出資。但是,股東為了轉移投資的風險或者收回本金,股東可以轉讓其出資或股份。當然,公司股東出資的轉讓受到限制——須得到其他股東的同意。

5、紅利的分配權

紅利的分配權也是股東的核心權利。作為投資者向公司出資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要分配紅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潤,對此,《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實際上是有一定的要求的,比如説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不能夠成為公司的股東的同時在股東人數方面也是有所規定的,一般是有兩個人以上5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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