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特別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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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轉讓特別注意事項有哪些?

股權轉讓特別注意事項有哪些?

1、轉讓的股權出資是否到位,是認繳還是實繳,繳納期限及繳納責任人;

2、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是否得到保障;

3、轉讓股權是否存在瑕疵;

4、轉讓股權的價款;

5、轉讓股權是否納税及納税主體税款的承擔;

5、股權工商變更登記。

另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只要轉讓方和受讓方達成一致,此類型的股權轉讓是不受限制的,既無需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也無需召開股東會,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股東可以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但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當就其股權轉讓事項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有關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公司對股權進行轉讓的具體情況,是屬於公司的重大事項,顯然是需要由公司召開大會來進行表決處理的, 對於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可以依據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但需要嚴格注意上述事項,避免造成矛盾糾紛或者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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