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需要按手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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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強制規定需要,但一般還是要按手印的。通常情況下,合同自合同各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與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過為了避免糾紛在簽字之後也可以再加按手印。

股權轉讓協議需要按手印嗎

股權轉讓協議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當事人雙方基本情況,包括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2)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

(3)轉讓方的告知義務

(4))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5)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7)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約定,實際交接手續約定。

(8)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約定。

(9)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定。

(10)違約責任。

(11)適用法律爭議解決方式。

(12)通知義務、聯繫方式約定。

(13)協議的變更、解除約定。

(14)協議的簽署地點、時間和生效時間。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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