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 主要的防範對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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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的法律風險及防範對策

中小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哪些法律風險?主要的防範對策有哪些?

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面臨着來自方方面面多種多樣的風險,其中法律風險是多年來最容易被忽視的一種。很多企業認為在法律風險防範上的支出是可有可無的,屬於可"節流"的部分。實際上,這是一種極其錯誤的認識,放眼四周,高發案率,高敗訴率,低執行率,打贏官司拿不到錢的尷尬與無奈如影隨形地伴隨着企業,一筆官司、一筆欠款葬送一個蒸蒸日上的企業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事實證明,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往往會給企業帶來相當嚴重的後果。特別是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比,經濟實力薄弱,內部管理不健全,抵禦法律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均有明顯差距,往往一次失誤就會給企業帶來顛覆性的災難。

一、企業法律風險概述

企業法律風險,即在企業從籌備設立起到依法解散終止前,由於對法律規範的生疏或忽略,不懂法律規則,疏於法律審查,逃避法律監管,其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與法律規範存在差異,並因此而未盡法定義務或未用法定權利,從而導致其受到處罰、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以及單方權益喪失的可能性。

二、中小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因素

法律風險產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據引發法律風險的因素來源,可以分為企業外部法律風險和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所謂企業外部法律風險,是指由於企業以外的社會環境、法律環境、政策環境等外在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包括立法不完備,法律變遷,執法不公正,競爭對手或合同相對人的人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於引發因素不是企業所能夠控制的,因而企業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外部環境法律風險的發生。所謂企業內部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內部管理、經營行為、經營決策等因素引發的法律風險。表現為企業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律環境認知不夠,經營決策不考慮法律因素,甚至違法經營等。

在風險防範的時機選擇上,事後控制不如事前預防,在源頭上消除企業法律風險的發生,儘可能避免或減少法律風險轉化為法律障礙、法律危機。企業必須走出誤區,將法律風險管理置於企業管理的前沿。

三、中小企業法律風險的具體表現

調查顯示,中小企業經營活動中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面:

(一)企業設立中的法律風險

《公司法》企業的組織形式架構等有了明確規定。在設立企業的過程中,企業的發起人是否對擬設立的企業進行充分的法律設計,是否對企業設立過程有了充分的認識和計劃,是否完全履行了設立企業的義務,以及發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資格,這些都直接關係到擬設立企業能否具有一個合法、規範、良好的設立過程。

(二)合同法律風險

合同風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主要風險之一。合同法律風險指在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

調查顯示,有70%以上的企業對合同的簽訂、審核、履約等環節缺乏嚴格的管理程序。有的企業為了提高效率,調動業務人員積極性,把業務合同章交給業務人員隨身攜帶,簽了合同也不審查,對合同文本也無備案管理制度。一些企業對合同履約過程缺乏嚴格控制和有效防範。這些企業在流動資金非常匱乏的情況下,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仍高達40%以上,而且有70%以上的外欠款已長達兩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三)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商業祕密、專有技術等方面的知識產權缺乏有效保障,是中小企業最擔心的問題之一。一些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銷人員在公司工作一段時間以後,掌握了公司裏面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然後跳槽或被高薪挖走。這些人跳槽時往往企業的技術祕密、客户信息甚至客户關係帶走。對於廣告企業、展覽企業、高科技企業等行業的中小企業而言,這種商業祕密的泄漏或丟失,往往會對一個企業造成致命影響。但目前,多數中小企業還沒有對知識產權的深入保護形成足夠的保護機制和實際投入。事實上,從法律風險的解決成本看,避免知識產權受到侵犯,比遭受侵權之後再索賠更為有效。

(四)企業併購、融資操作中的法律風險

企業併購涉及公司法、税收法、知識產權法等多個法律部門,操作程序複雜,產生法律風險的可能性較高。中小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還會經常面臨融資困難,既難以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獲得融資,又難以達到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高門檻。企業在缺乏正規、有效融資渠道的情況下,往往通過民間借貸、集資、違規借貸等方式籌資。有的企業甚至靠拖欠貸款來獲得經營所需資金,這就必然形成法律風險。這些企業如果資金鍊一旦斷裂,往往直接導致企業破產。

(五)盲目提供擔保的法律風險

一些中小企業只是顧及"關係户"的面子,未考慮擔保對象的資信情況和還債能力就草草地為其擔保。這種盲目擔保的行為由於"關係户"無力償還到期債務,致使擔保企業不得不承擔連帶責任,使好端端一個企業陷入困境。

(六)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各個環節中,從招聘開始,面試、錄用、使用、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的待遇問題直至員工離職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企業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為都有可能給企業帶來勞動糾紛,都有可能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

(七)企業涉及訴訟、仲裁的法律風險

如果企業必須參與一場官司,就應當瞭解相關司法程序在程序與實體方面的知識,掌握必要的訴訟或仲裁處理技巧,以保證自己不受對手的誤導或限於訴訟之累。這樣才能更胸有成竹的面對法律事件,防止企業因為不熟悉基本的法律常識和訴訟或仲裁規則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八)其它法律風險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還會因為自身的不規範行為及外界的行為,可能受到工商、税務、環保等行政管制風險,各種侵權糾紛等法律風險。

四、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控制的主要途徑

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發展壯大,取得競爭優勢,必須有效防範法律風險。企業以營利為目的,而任何利潤的獲取,必然伴隨風險。存在風險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風險法律防範控制意識。企業法律風險可以分為外部環境法律風險和企業內部法律風險。對於外部環境法律風險,由於其引發因素不是企業所能夠控制的,因而不可能從根本上予以杜絕。但對於企業內部法律風險,其引發因素是企業自身能夠掌控的,因而成為企業法律風險防範的重點。企業防範控制法律風險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強化企業經營者的法律風險意識,培養員工的法制觀念。

企業經營者的法律風險意識,是防範控制企業法律風險的關鍵。目前,大部分中小企業的經營決策是由經營者直接掌控。如果企業經營者的法律風險意識淡薄,那麼在決策時往往忽視或者輕視了法律風險的存在,更注重於速度和效率,結果是不但達不到決策的預期目標,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甚至給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嚴重危害。企業經營決策制定後,企業員工是執行者,員工的執行力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因此培養員工的法制觀念十分必要。員工工作崗位的不同,發生的法律風險也不盡相同,所以,必須有針對性地培養不同的法律風險意識。只有企業經營者和全體員工具有法律風險意識,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才可能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

(二)建立重大經營活動法律審查機制

中小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如合資合作項目、投資項目、企業對外擔保活動都應經法定程序審查,如應經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廠長辦公會的審查,預防、減少企業經營或決策風險。企業法律顧問要全面介入經營管理活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切實把好法律審查關。首先要健全採購、銷售機制,預防、降低經營風險。法律顧問應全程介入審查合同等法律文書及法律手續的合法性和規範性,簽署法律意見,並負法律責任,以降低物資成本和項目風險。對各項開支行為進行嚴格審計和法律審查,杜絕違法開支現象;對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則委託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提高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規範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

(三)加強企業合同管理,防範合同陷阱和風險

法律風險防範涉及到企業經營管理、戰略發展的各個方面,其中合同是企業經營行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加強合同管理是防範企業法律風險的基礎性工作。加強合同管理最重要的問題是改革應收賬款管理,按照全程信用管理模式的基本流程和原理,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從根本上改變銷售和管理決策嚴重失控的局面,在企業內部形成科學的制約機制。這種制約機制的主要特點是將合同從訂立到履行當作一個動態的過程來管理,這個過程大致包括談判、簽約、擔保、審批、履行、結算,對這六大環節應制定規章制度,定期考核,隨時抽查,有問題及早通報。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嚴格執行"會籤"、"會審"制度,合同訂立後應考核其合理性、合法性、履約率及合同台賬、合同檔案的建立情況。合同履行中應隨時抽查,避免秋後算賬,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造成應收賬款催收力度不夠的一個很重要原因就是合同制度、台賬、檔案不健全,業務部門簽了多少合同,財務部門不知道,合同變更財務部門也不知道。所以應加強企業內部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合同管理部門的協調溝通。實施全程信用風險控制,即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以及每一個關鍵的業務環節進行綜合性的風險控制,包括以客户資信調查評估為核心的事前控制,以交易決策的信用審核為核心的事中控制,以及以應收賬款催收的專業化監控為核心的事後控制。

(四)正確適用合同擔保制度,預防、規避合同項目風險

合同擔保制度對保障交易安全以及維護合同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中小企業在經濟擔保活動中,要嚴格遵守合同法、擔保法的規定,設定擔保的內容、程序要符合規範,真正用好合同擔保制度,降低合同風險。一方面,中小企業要求其他企業提供擔保,應審查對方的擔保資格以及用來擔保的財產權利狀況,並在合同中明確擔保責任條款,一旦交易對方違約,可依法追究擔保責任,實現擔保合同權利。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如果是做擔保人或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要依法審慎設定,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以減小合同擔保風險,保障經營安全。另外,要用好自己的合同權利,如先訴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追訴權、訴訟權等,維護己方利益,實現合同目的。

(五)重視合同證據工作,做好合同公證、見證

由於缺乏證據意識,一些中小企業陷入"有理乏據"的尷尬境地,在經濟糾紛中吃盡苦頭,造成一些不應有的經濟損失。法律注重證據,因此,中小企業應當重視經濟合同文本、憑據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一旦涉及經濟糾紛,要及時調查經濟往來記錄,查閲原始檔案,蒐集、保全相關證據,提高勝訴的概率。同時,要充分認識到合同公證、見證的重要作用,對大額合同、重要合同依法進行公證、見證,保證經濟活動的合法性。

(六)健全勞動人事制度。

隨着勞動法制的不斷健全完善、職工法律意識的提高及人才流動的增多等因素,對企業勞動制度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目前中小企業中比較常見的相關問題是:企業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規範;不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沒有建立保密制度等。個別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是對企業的制約,就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其實,企業應當意識到,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對企業的保護。只要用工事實存在,不簽訂勞動合同,也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如果發勞資生爭議,仍然按照勞動法處理。但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企業喪失了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保護企業利益、對勞動者約定義務的機會,在處理這類糾紛時,往往處於被動局面。

(七)加強企業內部監督與考核。

企業內部監督與考核,同企業生產經營密切機關,也是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關鍵環節。只有加強企業內部監督與考核,切實做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後監督,才能有效防範企業法律風險。

(八)建立其它法律事務管理制度

中小企業應該在法律顧問的幫助下,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索賠訴訟事項管理、勞動關係法律事務管理、環保、人身健康和安全法律事務的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理順流程,防範企業系統風險。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也要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存在的工商、税務、安全以及各類監管等執法風險;同時,工商年檢、各類資質辦理、分公司子公司註冊註銷等事務中,應當聘請法律顧問進行必要的指導與協調。

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中小企業應當認識到:對任何一個現代企業而言,其運營中法律風險都客觀存在;企業應當具有足夠的法律風險意識,在經營中保持清醒的頭腦,採取必要措施的防範、控制企業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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