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併購中的股權轉讓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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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併購活動中,股東的變更會引起股權的轉讓行為發生,由於股權轉讓涉及到的法律事項比較複雜,我國法律規定,公司併購中的股權轉讓必須按照相關程序辦理,那麼在實際工作中,公司併購中的股權轉讓注意事項有哪些,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

公司併購中的股權轉讓注意事項

(設甲為購買方,乙為出售方,丙為乙投資並擬出售的公司即目標公司)

1、必須分清併購過程中獨立的三個主體

在企業併購過程中一般至少涉及三個主體,即被併購的公司丙、丙公司原來的股東乙、丙公司的新股東甲,必須明確甲、乙、丙三個公司均是具有平等地位的獨立法人,只有這樣,才能準確界定併購過程中股權、資產以及債權債務關係。

併購實務中,作為談判雙方的甲、乙經常忽視丙的獨立性,將丙的獨立法人地位與丙擁有的資產以及乙擁有的其他資產混同,引起法律關係的混亂。

2、必須分清併購過程中的三個事件

企業併購過程中可能涉及三個事件,一是丙公司股東的變更;二是有關資產的轉讓;三是有關債權債務的轉移。

(1)股東的變更。

甲、乙公司通過股權轉讓協議,使丙公司的股東由乙變為甲。而在確定股權轉讓價格時,必須考慮下面將談到的有關資產和債務的處理。

(2)有關資產的轉讓。

與企業併購有關的資產可能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丙公司所有的資產,實際上與股東的變更沒有關係,這部分資產在股東變更前與變更後一直是由丙公司這一獨立法人控制,而隨着丙公司股東的變更,實際控制人由乙公司自然轉為甲公司。另一部分是由乙控制的資產,這部分資產與丙公司密不可分,由於丙公司的股權變更,這部分資產也必須隨之轉移,否則可能導致甲對丙的併購變得無意義。而這部分資產的轉移,需要作專門的安排。

併購實務過程中,甲、乙公司的決策者可能對併購的目標只有一個籠統的認識,但具體標的是什麼,是丙公司的股權、還是丙公司控制的資產、還是乙公司控制的資產?如果混淆不清,在後面的具體操作中就不能形成清晰的法律關係。

(3)有關債權債務的轉移。

在併購前,乙可能與丙有着複雜的債權債務關係,本次併購對這些債權債務的處理可能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維持這種債權債務關係不變,將來丙公司要繼續承受相應的債權債務,這樣對本次併購沒有影響;而更多的情況是希望將這些債權債務在本次併購過程中予以解決。是債權人放棄債權,還是債務人立即歸還債務,實質上形成了一種債務重組或債務轉移的關係。

實務過程中,很多當事人簡單地採取放棄債權的處理方式,而不是與整個併購過程統籌考慮,導致債權人和債務人都承擔了極大的納税負擔。

3、必須綜合考慮税收成本的影響

股權轉讓價格將形成原股東乙的投資收益、新股東甲的長期投資計税成本,而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應當考慮其他資產轉讓的方式和價格以及債權債務的安排,因此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是併購過程中納税籌劃的核心。

乙公司控制的資產轉移價格將形成原股東乙的資產轉讓收益和新股東甲的資產計税成本,而多數資產的轉移都涉及流轉税問題。因此資產轉讓方式和價格的確定是併購過程中流轉税籌劃的重點。

債權債務的處理更復雜一些,如果債權人單純放棄債權,則形成了債務人的收益,按企業所得税法的規定需繳企業所得税,而債權人一般情況下又很難抵減企業所得税,造成雙方都吃虧的局面。而如果在前面的股權轉讓價格與資產轉讓價格中考慮了債權債務的影響,或者採用變通的債轉股的形式,就有可能避免這種情況。因此債權債務的處理是影響所得税籌劃的重點。

綜上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公司併購中的股權轉讓過程中,我們要注意對併購公司的股東進行變更,資產進行轉讓以及債權債務的轉移,同時確定併購公司的相關法人的權益份額處在平等地位。在公司進行併購過程中要考慮相關税收成本的影響。我們可以根據公司併購中的股權轉讓注意事項來確定公司的應對方法。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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