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責任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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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不管是有限公司還是獨資公司,總而言之是哪一種性質的公司都是需要有公司法人的。不過作為不同性質公司的公司法人,可能承擔的責任都是不一樣的。有些時候可能公司法人對公司的具體業務雖然並不清楚,但是既然擔任公司法人就有自己的責任。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責任有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責任有多少

一、有限責任公司法人責任有多少?

1、有限公司以股東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2、法人代表是企業行使民事權利承擔責任的代表,並不是承擔債權債務;

3、出現違法行為,法人代表代表企業出面行使權利承擔責任,簡單説承擔責任的是企業不是法人代表個人;

4、您們的出資要存到企業開立的賬户中,只要不抽逃資金,責任由企業承擔。

二、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於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企業法人的這種獨立資格的意義在於:

1、獨立於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係,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係;

2、獨立於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3、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民法典》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這就是説,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因此,法人是指特定的社會組織,如作為企業法人的公司,稱呼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為法人是錯誤的。法人是擬製的人,它必須通過自然人來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產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夠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稱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長或者執行董事。因此,公司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有的被稱作法人是錯誤的,被稱作法定代表人是規範的用法,被稱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有限公司的法人責任主要包括,如果企業在經營的時候出現了什麼違法操作的現象,那麼可能法人就要根據具體的情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具體公司法人的責任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進行對待,有的時候如果是股東違規的話,那也不可能説全部責任都由公司法人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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