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併購一定有投行參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企業在併購之後會帶來更好的發展機會,更多優秀的人才,以及更加先進的技術,使併購後的企業更加有競爭力。企業在併購時往往會有投資銀行的參與,那麼企業併購一定有投行參與嗎?本站接下來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吧。

企業併購一定有投行參與嗎

企業併購一定有投行參與嗎

不一定。

投資銀行作為現代經濟活動中的重要部分,它自身知識、信息、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使其能夠及時瞭解社會資源的配置情況,瞭解宏觀經濟的發展狀況,瞭解國際經濟形勢,從而幫助企業解決在併購中出現的問題。比如企業制度限制、資產評估、資產轉移設計和企業組織等方面的問題。可見,投資銀行在企業併購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具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能夠降低企業發展中的信息成本在現階段的企業併購交易中,存在兩種交易模式,一種是交易雙方直接接觸然後進行交易的併購模式;另一種是通過聘請投資銀行,通過第三方投資銀行來實現企業併購。這兩種方式中,比較常用的是第二種模式,主要是因為通過聘請投資銀行代理併購能夠降低由於信息不對等而導致的企業併購風險,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收集信息的費用。在很多併購企業中,大多數是非上市的企業,這些企業想要獲取併購信息是困難的,因此,他們只有通過投資銀行才能實現併購行為,節約企業的資金。另外,在投資併購中,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等,投資銀行作為第三方代理,能夠整合信息資源,從而為兩方提供可靠的信息,促進企業併購的進行。

(二)充當企業的財務顧問投資銀行作為企業併購的參與者,主要在併購中充當財務顧問。主要體現在投資銀行能夠幫助企業管理企業資金,幫助企業全面瞭解自身的發展優勢和劣勢,從而選擇合適的併購方式,節約企業的併購成本,幫助企業實現併購。投資銀行充當企業的財務顧問主要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企業併購成功的概率進行決策。併購重組是一種技術性較強、涉及範圍廣的一種行為,在併購中存在很多複雜的工作程序,因此,併購重組的整個過程,都需要併購企業自身具有一定的設施支撐,否則企業的併購重組會存在很大的失敗風險。因此,投資銀行的參與能夠在瞭解企業現狀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併購形式對企業的併購成敗進行預測,從而保證企業併購的順利進行。

2、實現企業併購後組織結構的合理化設計。企業併購重組之後,要對其併購重組之後的組織結構進行合理設計,因為,企業併購之後會融入新鮮、陌生的管理以及不同的企業文化。投資銀行的介入能夠幫助併購後的企業合理重新組合企業的結構,從而減少由於併購帶來的各種業務和人員以及企業文化之間的矛盾。

(三)促進企業的融資企業併購實際上是一種產權交易行為,其中的一個關鍵環節是進行收購的支付。投資銀行能夠幫助企業選擇收購支付的方式,通過對收購方式的分析,為企業選擇合適的收購方式。進行融資收購的一些企業,無法在短時間裏湊夠資金,這時,投資銀行就能協助併購企業,幫助其進行籌集資金,解決企業併購中的問題。

(四)減少企業併購的交易費用企業併購中主要存在兩種交易費用:第一是在交易開始之前為了規定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而簽訂的合約所花費的費用;第二是雙方簽約之後為了解決合同本身問題花費的費用。

投資銀行的介入能夠從以下幾個方面減少這些費用。

1、減少事前搜尋信息的費用。在併購中,買賣雙方的信息存在不對等問題,買方由於自身獲取信息的不全面,其在交易中的風險更大。在這個時候,投資銀行的介入就能發揮自身的優勢,利用自身的信息資源為買方提供信息支持,從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2、提升蒐集過程的專業化。買賣雙方自身不具備專業的信息鑑別能力,因此,蒐集的數據具有不可靠的性質。投資銀行的介入,能夠利用自身長期蒐集信息的優勢,為買賣雙方提供專業的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信息,減少信息不可靠帶來的不必要成本。

(五)為被收購方指定反兼併措施企業併購的行為中存在自願和不自願兩種情況,不自願的併購行為是指併購方利用自己的優勢,強行對一家沒有意願合併的企業進行收購。這種惡意收購行為,不利於市場的良性發展,因此,這就需要投資銀行的介入。投資銀行的介入成為被併購方的代理,能夠為其提供防止被併購的策略和方案,從而保護被併購企業的意願。

(六)、能夠有效整合併購後的企業資源企業併購行為不僅僅是收購方取得被收購方的控制權這麼簡單,要想使併購後的企業實現自身的飛躍發展,還要注意對併購之後的資產配置、人員調整、文化融合等方面的調控。投資銀行由於長期進行併購後的規劃,自身具備了豐富的併購整合經驗,能夠為併購後的企業提供有效的策略和安排,從而真正實現併購重組的功用。

公司併購的方法

(1)公司併購辦理時用現金或證券購買其他公司的資產;

(2)公司併購辦理購買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對其他公司併購公司股東發行新股票以換取其所持有的股權,從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資產和負債。”

公司併購包括以下主要條件:

(1)公司併購當事人的地位協議,包括名稱(姓名),住所,姓名,職務,國籍的法律代表等;

(2)公司併購購買或認購股份和股本提高價格;

(3)實施的性能模式的協議期限;

(4)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當事方;

(5)違約責任,解決爭端;

(6)在簽署協議的時間和地點。

以上就是有關於企業併購一定有投行參與嗎以及和企業併購相關的知識了。由上文可以看出企業併購並不一定要投資銀的參與。但是投資銀行的參與會使企業併購時更加的安全,順利。在簽約併購後,投資銀行為企業提供了安全保證,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齊齊哈爾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