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信息知情人有哪些
生活中,經常會聽到別人説關於股票或者證券交易的內幕消息。其中不乏一些對所謂的內幕消息十分相信的人。説出內幕消息的人就是所謂的知情人。這些人以知情人的身份説出一些消息讓人相信又讓人質疑。那麼,什麼樣的人屬於內幕信息知情人呢?
一、什麼是內幕信息
根據《證券法》第69條之規定,所謂內幕信息,是指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談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下列各項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過受超過淨資產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長,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經理髮生變動;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法院依法撤銷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1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1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1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1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1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內幕消息不包括運用公開的信息和資料,對證券市場作出的預測和分析。
二、哪些人屬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或者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繫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督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僱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具體包括:
1、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
3、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其中第7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可以擴充理解為:證監會《內幕交易行為認定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第6條規定的下列人員:
(1)發行人、上市公司;
(2)發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董事、監視、高級管理人員;
(3)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參與方及其有關人員;
(4)因履行工作職責獲取內幕信息的人。
(5)《證券法》第74條第1項到第6項規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中自然人的配偶。
不僅是在違背市場發展的規律,也是在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內幕消息知情人也應遵守相關保密規定,不能隨便泄密,破壞市場秩序。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