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信息的特點與有關法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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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信息就是一般人不知道的信息,只有行內人,從事並操作這個項目或者事件的人才知道的消息,而這些人一般也絕不會輕易地把這些消息告訴給行外的普通人,只在自己的圈子裏流傳這些消息,這幾乎是每個行業內心照不宣的規矩了,只有行內的人才能利用它,但是,在有的行業內,利用內幕消息,哪怕是行內人,也是觸犯了法律的。

內幕信息的特點與有關法律是什麼?

一、內幕信息所具備的三大特點

1、是該信息所在集體,內部運作人員所知悉的信息。

2、是該信息所在集體,尚未對外公開的信息。

3、是對於信息所在集體或行業具備商業價值的信息。

(信息未公開:指公司未將信息載體交付或寄送大眾傳播媒介或法定公開媒介發佈或發表。如果信息載體交付或寄送傳播媒介超過法定時限,即使未公開發布或發表,也視為公開。)

二、有關內幕信息的法律

第七十三條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四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條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三)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四)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五)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七)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八)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節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我們對它的流傳和利用就要慎之又慎,因為國家對這方面很是看重,一個不注意把內幕消息透露出去或者用它做了什麼事的話,就有可能會觸犯法律,具體的法律條文在上面有所列舉,所以各位朋友們對金融內的內幕消息一定要謹慎對待了。本站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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