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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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為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為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之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作出限制,考慮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組成的,股東人數不應少於二人;

2、有限責任公司有資本聯合的因素,同時還有在相互瞭解、相互信任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結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稱的人合因素,這就要求股東人數不宜過多;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較為封閉的,在股東人數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規模不大,有股東人數限制,適宜於公司決策和經營。

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後由於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併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

對於股東人數最低限額的要求,不包括對國有獨資公司的要求,因為對國有獨資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別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所享有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權利、基本義務,都在公司法中有明確規定,比如應當足額繳納出資,享有所有者權益。以這樣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為基礎,還確定了股東的若干具體權利和義務,有以下幾項:

1.股東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這表明股東對公司的活動有知情權,同時也表明股東有監督權,在知情基礎上實施監督。

2.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這表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公司增資時,特別是在公司發展中有優先出資權。

3.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這表明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退股,但是並不禁止轉讓出資。

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求來説,根據《公司法》的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兩個人以上,但是不能超過50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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