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變股東怎麼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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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公司變股東怎麼變的?

上市公司變股東怎麼變的?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髮《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程序,我們的公司股東資格就發了變化。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負有限責任。在出資以後,以公司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人承擔責任。股東個人財產不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如果股東或管理者在合法經營範圍內經營公司,造成破產,則公司股東只用本公司的資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抵債,不付連帶責任。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更換股東,要向工商機構提出申請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於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出資之後,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公司的債務,不需要以個人資產承擔公司的債務。公司成立之後,發現其設立公司的出資非貨幣財產低於公司章程的規定,應該由股東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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