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比例怎麼確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比例怎麼確定的?

一、股東承擔公司債務比例怎麼確定的?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有其獨立的財產,應當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責任,股東是公司的投資者,是公司的內部義務,常説股東是公司財產權益的受益人,也是虧損的責任人,但這一責任必須在法律的有限責任內,不能無限擴大。

公司清算時,股東如果履行了出資責任的,以其出資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並不是按比例承擔責任。公司債務一般由公司個人財產承擔,一般法人不承擔公司債務。公司具有獨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擔公司債務,但是,變更後的法人是要承擔原公司債務的。

二、證明公司債務清償的方法是什麼?

當債權人拒絕承認清償的效力時,債務人應予以證明:

(一)明確公司債務的舉證責任。當事人對其提出的訴訟請求應該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具體的舉證責任會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進行分配:

1、由債務人進行舉證的情形。這時公司債務清償後最常見的情形,收到債款的一方出具收條或者財務專用發票,寫明具體的事由、款項,然後由債務人保存,債務人主張債款清償的,應當出具該證明。

2、由債權人舉證的情形。破產債權中,債權人想從破產財產中取得自己的債權,必須證明有合法有效的債權存在,之後才能依合同關係或者其他法律關係提出訴訟請求。

(二)保存真實有效的證據。在買賣交易過程中,口説無憑,即使是熟人,也應該在借款或收款中出具收條或者借條,沒事當然好,發生糾紛了,這種書面證據會起很大的作用。

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承擔公司債務,公司償還債務之後,負有舉證的責任,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公司和債權人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要保留好還款的憑證,可以是發票,也可以是銀行轉賬記錄,這樣當存在債務糾紛時,更容易維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