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給股東利潤要不要交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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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給股東利潤要不要交個税?
個人股東分紅要繳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税,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20%。但個人股東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紅可以減半徵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税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税〔2005〕102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税所得額,依照現行税法規定計徵個人所得税。
二、股東分紅的條件
根據《公司法》第4、35條之規定,股東取得紅利理屬當然,但股東取得公司紅利還應滿足一定條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體如下:
1、前提條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
2、公司股東會對公司分紅作出有效決議。
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潤的情形下,是否分紅,如何分紅,還要經公司有權作出決議的機關即公司股東會作出有效決議。
3、在公司通過分紅決議但公司不執行的情形下,股東有權起訴公司,要求公司執行有效決議,及時支付紅利給各股東。
如果公司大股東不願分紅,利用表決權故意阻撓,導致股東會無法通過分紅的決議,小股東還可根據《公司法》第75條規定實施司法救濟。
根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公司股東分配利潤的條件主要為,公司在盈利後、分配利潤之前還應當完成下列事項:
1、繳納税款;
2、彌補虧損;
3、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分紅這本來就是股東通過合法渠道所取得的個人合法收入,只要是個人合法收入就沒有不交個税的。然後公司的話,公司給各位股東分配利潤之前,要先除去公司當年的債務,先交了所欠的税款,然後再把利潤的10%列到法定公積金中,剩下的才是可分配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