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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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股權投資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所謂退出是指股權投資機構或個人在其所投資的創業企業發展相對成熟後,將其持有的權益資本在市場上出售以收回投資並實現投資收益的過程。中國股權投資歷經 20餘年的蓬勃發展,資產管理規模已經超過5萬億元,每年投資項目數量近萬個,投資金額超4500億元。常見的退出方式主要有 IPO、併購、新三板掛牌、股轉、回購、借殼、清算等。

1、IPO退出:投資人最喜歡的退出方式

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也就是常説的上市,是指企業發展成熟以後,通過在證券市場掛牌上市使私募股權投資資金實現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主要分為境內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內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見的有港交所、紐交所和納斯達克等。

在證券市場槓桿的作用下,IPO之後,投資機構可拋售其手裏持有的股票獲得高額的收益。對企業來説,除了企業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資本市場對企業良好經營業績的認可,可使企業在證券市場上獲得進一步發展的資金。

2、併購退出:未來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併購指一個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購買其他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資產,從而影響、控制其他企業的經營管理,併購主要分為正向併購和反向併購,正向併購是指為了推動企業價值持續快速提升,將併購雙方對價合併,投資機構股份被稀釋之後繼續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併購直接就是以投資退出為目標的併購,也就是主觀上要兑現投資收益的行為。

3、新三板退出:最受歡迎的退出方式

目前,新三板的轉讓方式有做市轉讓和協議轉讓兩種。協議轉讓是指在股轉系統主持下,買賣雙方通過洽談協商,達成股權交易;而做市轉讓則是在買賣雙方之間再添加一個居間者“做市商”。

對企業來説,鑑於新三板市場帶來的融資功能和可能帶來的併購預期,廣告效應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中小企業一個比較好的融資選擇;對機構及個人來説,相對主板門檻更低的進入壁壘及其靈活的協議轉讓和做市轉讓制度,能更快實現退出。

4、借殼上市:另類的 IPO 退出

所謂借殼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5、股權轉讓: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權轉讓指的是投資機構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套現退出的一種方式。常見的例如私下協議轉讓、在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即四板)公開掛牌轉讓等。2016年上半年股權投資機構通過股權轉讓退出的交易有35筆。

6、回購:收益穩定的退出方式

回購主要分為管理層收購(MBO)和股東回購,是指企業經營者或所有者從直投機構回購股份。

7、清算:投資人最不願看到的退出方式

對於已確認項目失敗的創業資本應儘早採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儘可能多地收回殘留資本,其操作方式分為虧損清償和虧損註銷兩種。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總計不超過 50家。

二、什麼是股權投資

股權投資(Equity Investment),是為參與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可以發生在公開的交易市場上,也可以發生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場合,還可以發生在股份的非公開轉讓場合。

股權投資的動因,主要有:

①獲取收益,包括獲得股利和資本利得。

②獲得資產控制權,通過資產的調整、調度和增值來獲得利益

③參與經營決策,以分散風險、發現商業機會。

④調整資產結構、增加可流動資產,在投資購買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

⑤投機,以獲取買賣價格的差額,在投資於可交易股份的場合,這種動因時常存在。

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是屬於參與或者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而投資購買其股權的行為。投資行為可以再公開的交易場所進行,也可以在公司的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場合進行。推動股權投資的一般是獲取權益、資產控股權、參與經營決策,以及調整資產結構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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