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公司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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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分公司這是企業發展壯大的一個很好體現,相信分公司的不斷創立這也是很多創業者夢寐以求的一個結果。其實分公司在法律上來説也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所以我國境內所有的公司在設立分公司之前還是有必要來了解一下公司法的。本站小編下面要給大家介紹的內容就是設立分公司公司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設立分公司公司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設立分公司公司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本法所稱外國公司是指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設立的公司。

第一百九十二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向中國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屬國的公司登記證書等有關文件,經批准後,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審批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必須在中國境內指定負責該分支機構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並向該分支機構撥付與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對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經營資金需要規定最低限額的,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第一百九十四條: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該外國公司的國籍及責任形式。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應當在本機構中置備該外國公司章程。

第一百九十五條: 外國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外國公司對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進行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九十六條: 經批准設立的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業務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第一百九十七條: 外國公司撤銷其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時,必須依法清償債務,依照本法有關公司清算程序的規定進行清算。未清償債務之前,不得將其分支機構的財產移至中國境外。

分公司設立所需資料:

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總公司公章)

2、總公司的章程複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3、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4、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5、總公司國、地税税務登記證複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6、總公司驗資報告複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7、總公司關於成立分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加蓋總公司公章和股東私章)

8、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照片。

9、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10、分公司辦公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產證複印件。

11、分公司獨立核算的證明資料,總公司給分公司的資金證明。 (都必須加蓋總公司公章)

分公司設立登記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複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2、《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在公司法當中主要也是對分公司設立的流程,需要的材料,還有特別提到了國外的公司在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的時候的一些特殊規定。總之,分公司在設立的時候必須要有總公司所有股東的會議決議內容,整個分公司設立的過程當中,很多程序上的要求都非常的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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