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支付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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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時,應該會有一定的協議來進行約束,那麼對於股權轉讓期間,肯定會有一定的支付以及付款方式,那麼這種付款方式是什麼樣的呢,根據相關的辦法規定,應該根據具體的交易行為來決定,詳情來看下面的文章。

股權轉讓協議支付方式有哪些?

一、股權轉讓的付款方式

股權轉讓是新股東與原股東之間的股權買賣交易行為,股權轉讓款由受讓方給付轉讓方(股權轉讓的付款方式採用電匯、現金等支付方式)。轉讓方收到款項後向股權受讓方出具收款收據,併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權轉讓協議、變理登記申請表)。公司向新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變更公司股東名冊。

因此,按照有關規定,股權轉讓的付款方式有三種,可以以現金、資產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權支付。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外國投資者應自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轉讓股權的股東,或出售資產的境內企業支付全部對價。外商投資企業併購則比較複雜。

二、股權轉讓關於付款的一些問題

1、對於國有股權轉讓,受讓方支付轉讓款的付款方式有限制,股權轉讓的付款方式有以現金、資產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權支付。

2、我國法律中規定,在清產核資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當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准或者備案後,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在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准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進行。

3、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全部價款,受讓方應當按照產權轉讓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其次,除國有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無限制。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協商確定,是分期支付、還是一次性支付。

在閲讀過本篇文章,我們就能夠了解對於付款的一些相關問題,更多也是瞭解到了股權轉讓是有付款方式可以選擇的,那麼具體的選擇方式,在文章中,小編也給您詳細的解釋了,這就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讀者來自行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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