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進行公司法債轉股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我國公司法債轉股是有很嚴格的要求的,比如《公司法》等就對其有比較嚴格的要求,非法進行公司的法債轉股是違法的事情。因此,這也要求我們在這一問題上必須要認真對待,謹慎操作,不能打擦邊球。現在,就由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關於公司法債轉股的國家規定以及具體的操作:

要如何進行公司法債轉股

我國新《公司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以債權出資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為這一制度預留了法律上的延展空間,留待更多的實踐和立法予以填補。

因此,從新《公司法》是一種開放性法律規範的角度講,國家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債權出資這種方式作為股東,其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從法律規定層面上講,債權不能直接轉化為股權,因為投資形成的股權和合同形成的債權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民事法律權利。債權人是合同之債的權利人,不是企業股份的持有人。在《公司法》中沒有允許債權作為出資。債權既不能直接作為貨幣出資,也不能代替實物及其他形式出資。

但是,從債轉股的制度本身來看,它實際上正是運用了債權和股權的根本區別。債權是一種契約性的權利,而股權是一種非契約性的權利,貸款本息作為債務,不僅債權人具有強制性的索償權利,而且企業要將這些債務作為負債或財務費用在企業資產負債表的負債方列示,它的增加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並決定了企業是否能夠持續經營。股本作為企業的資本金,股權人沒有強制性的索償權利,只在企業盈利時有分紅的權利,而且股本在企業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中列示,它的增加不但不會影響企業的利潤,而且增強了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債轉股正是利用了這種區別,將債權轉成股權,減少企業貸款的本息支出,增加企業的資本金,最終達到使企業扭虧的目的。

為規範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2011年11月2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7號公佈。《辦法》共19條,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64號公佈《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該《規定》第23條決定,廢止2011年11月2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佈的《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

綜上所述,我國對於公司法債轉股是有極其嚴格的要求的,甚至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規定,可見國家對他的重視,因此,在這方面進行操作要遵守法律法規,關於這些方面更加專業的解釋,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進一步諮詢我們的專業人員,我們會有詳盡專業的解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