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經營承包權證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一、農村土地經營承包權證怎麼辦?

農村土地經營承包權證怎麼辦

第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承包方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報承包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第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資格、發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審,並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申請書上簽署初審意見。

第三,承包方持鄉(鎮)人民政府初審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申請農村承包經營權證登記。

第四,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登記申請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請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申請人補正。

第五,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領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給承包方。發包方不得為承包方保存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二、農村土地經營承包權證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名稱和編號;

(二)發證機關及日期;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情況;

(六)其他應當註明的事項。

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承包農村土地的,發包方基本上都是村委會,在簽完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之後,村委會有義務給承包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於承包方來講,承包的土地的類型不同,承包期限也不一樣,具體在承包合同中都寫得很清楚,承包方和發包方都應該按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