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註冊公司兩個股東變更為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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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註冊公司兩個股東變更為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新註冊公司兩個股東變更為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股權轉讓協議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東會決議

4、公司變更申請書

5、執照正副本(有的地方要年檢過的)

6、公章

7、全體投資人身份證原件

帶上以上資料,到工商局直接變更。

二、公司法對一人公司的限制

1、再投資的限制

(1)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第二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作為股東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此一限制僅適用於自然人,不適用於法人。換言之,一個法人可以投資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個法人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再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成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2、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要求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

3、人格混同時的股東連帶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即發生公司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的混同,進而發生公司人格與股東個人人格的混同,此時適用公司法人格否認制度,股東必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將公司和公司股東作為共同債務人進行追索。公司法第63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一人有限公司的特徵

(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主體是單一的,也就是説,股東只有1人,為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

(四)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五)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像是有些公司在剛成立的情況下,可能就不允許去變更公司的性質,這種有兩個股東變更成一位投資人的狀況,操作起來肯定也不是那麼簡單的,而且兩位股東之間最起碼要都同意才行,公司章程中對股權轉讓或退股這件事情不可能沒有任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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