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的股東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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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的股東財產分配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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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後股東股份怎麼辦


破產財產分配完畢,應由清算組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破產程序終結後,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清償。在實際工作中,對於不同類型的企業,剩餘財產的分配方案應有所不同。對於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按合同、章程的規定或出資者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公司章程、合同中已專門説明了有關財產的分配辦法,則應按規定進行分配;如果沒有在合同、章程、協議中作出明確規定,董事會也沒有就此作出任何決定的,則應按合資法的規定,按投資各方的股權資本比例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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