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熱點】微信代購是否違法 - 微信代購被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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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熱點】微信代購是否違法 微信代購被騙怎麼辦

315消費者權益日讓我們不禁想到了生活中在無形的地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比如,朋友圈裏微信代購的亂象,使得假貨橫行於市場,為假貨的流通提供了便利,並且人肉代購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的《海關法》。此時,有人就質疑了,這個微信代購是否違法呢,接下來,本站將在下文中為大家分析介紹。

一、微信代購的違法性

微信代購的違法行為嚴重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海關法等有關法律。具體分析如下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佈與施行,是我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確認消費者的權利。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規範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為打擊假冒偽劣、提高產品質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質量不達標是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的致命弱點,特別是食品和藥品類的質量

《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賠權、結社權、獲知權、尊重權、監督權等,9項權利。我國公民作為消費者應該擁有的權利,第一次在國家法律中做了系統規定。隨着《保護法》的貫徹實施,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知曉並注重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保護法》也因此成為知名度最高的法律之一。

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法律責任:

1、經營者違反《今華入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説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4)不符合商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5)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6)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7)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8)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2、致人傷害的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3、致人死亡的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4、侵犯其他人身權的民事責任經營者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或者侵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5、造成財產損害的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6、違反約定的民事責任

(1)負責“三包”。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簡稱“三包”)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2)經營者以郵購方式提供商品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貨款,並應承擔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3)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收款,並應當承擔預收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7、提供不合格商品的民事責任若經營者所提供的商品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8、欺詐行為的民事責任若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欺詐行為,則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9、違法經營者的經濟責任與行政責任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規定,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1)生產、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4)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5)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6)對商品或者服務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

(7)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8)侵犯消費者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經營者和國家機夫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

(1)經營者的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或死亡,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拒絕、阻礙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末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刑事責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玩忽職守或者包庇經營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海關法

走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稱《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税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為。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走私罪是指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向國家繳納税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犯罪行為。

海關法指調整海關管理活動全部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既包括專門的海關法,也包括所有的海關行政法規、海關規章、海關規範性文件,還包括各種法律、行政法規中涉及海關管理的所有規定。

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共7章。主要內容有:

1、海關的任務是依法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徵收關税和其他税、費,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2、進出國境貨運的監管和轉運貨物的監管。規定貨物進出國境的驗放辦法,貨物承運人和保管人對海關應負的責任等。

3、進出口貨物的報驗、徵税、保管和放行,規定貨物的受、發貨人及其代理人報關、納税以及貨物保管人的責任。

4、走私和違章案件及其處理。

違反海關法的處罰:

第十二條 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但不構成走私行為的,是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的,責令退運,處100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四條 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時不能提交許可證件的,進出口貨物不予放行,處貨物價值30%以下罰款。

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屬於自動進出口許可管理的貨物,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時不能提交自動許可證明的,進出口貨物不予放行。

二、微信代購被騙怎麼辦

由於買家和代購者大都是“好友”關係,還有一些海外代購是通過朋友關係介紹的,即使發現代購商品有問題,絕大多數受訪者都表示不好意思或不願意去維權。

另外,在微信代購遇到假貨等問題後,缺乏有效的購物憑證成了消費者維權遇到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發生爭議時,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需要消費者進行舉證。如果是在其他渠道購物,消費者可以憑着購物發票等憑據進行維權,即使在網上購物,一些大型的購物網站也會對賣家的資質等條件進行約束。一旦遇到假貨,消費者也可以通過“舉證責任倒置”,要求銷售方提供證據證明其所銷售的是真貨。

但在微信購物中,雙方很少會專門針對各個交易細節都進行約定,這導致消費者無法舉證,維權也更加困難。

除此以外,微信朋友圈裏的代購是不受保護的,消協對微信朋友圈代購的投訴是不受理的。另外,如果從事海外代購的人沒有辦理工商登記,只是業餘兼職。這種情況下,很難認定代購人就是經營者,買賣雙方沒有構成契約關係的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屬於私下交易,工商部門沒法介入,投訴就很難被受理。即使出現糾紛進行訴被視為普通民事糾紛的可能性更大,難以適用新《消法》的規定。再者,微信尚未實名,很難查到用户的真實信息,一旦遇上騙子,消費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被騙要及時保留證據投訴並報案

如果在微信購物被騙,應當及時將與賣家的交易記錄、聊天記錄截圖,及時向微信客服進行投訴,對於用户舉報較多、涉及銷售假貨、詐騙和商業侵權的個人微信號,經核實後,騰訊公司會對其實施凍結、永久封停等處罰。但是朋友圈只是社交平台,無法對個人信息進行把控和審核,一旦產生風險,平台本身不會承擔責任。因此,購物最好還是選擇實體店或正規網購平台。如非要在朋友圈購物,一定要多個心眼,即便是熟人,也要核對清楚其銷售信息。對於陌生賣家,更要提高警惕。

如果代購方的行為確實構成詐騙並達到5000元以上的就可以以詐騙罪立案,當事人應該及時向警方報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介紹了微信代購是否違法,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呼籲人們要保護自己的消費權益要從生活的方方面面做起,不可能在要求維權的同時,卻在不斷找代購消費,這不就是變相的縱容了代購的違法行為了嗎?微信代購的亂象已或多或少的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海關法,此時正需要我們聯合來抵制這些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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