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於網絡詐騙查得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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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幾乎是每一個成年人都會使用網絡,在日常生活中,用網絡進行購物、支付等,但是網絡上存在着大量的詐騙行為,所以在上網的時候一定要警惕這些詐騙。那麼,如果遇到網絡詐騙應該怎麼辦呢,我國關於網絡詐騙查得嚴嗎?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我國關於網絡詐騙查得嚴嗎這個問題。

我國關於網絡詐騙查得嚴嗎?

一、遇到網絡詐騙應該怎麼辦?

如果涉嫌網絡詐騙,建議報警解決,辦案不收取任何費用。

1、犯本罪涉案金額2千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涉案金額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可以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涉案金額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詐騙罪

概念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

行為。

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其實這是一個主觀問法,在這裏小編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如果進行網絡詐騙,詐騙金額達到一定的程度,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也就是會構成詐騙罪。即使沒有達到數額要求,也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因此,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存着僥倖的心理進行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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