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被騙立案後錢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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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被騙立案後錢能要回來嗎

一、微信被騙立案後錢能要回來嗎?

人民銀行於發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將個人支付賬户分為三類,不同支付賬户對應不同的功能,如果用户不及時完善賬户信息,將無法正常使用網絡支付功能:比如不能發紅包。也就是説通過微信交易是需要進行實名認證的,實名認證的實行就是為了加強保護網絡交易安全。所以從理論上來説,微信交易都是通過實名認證的,立案後應該是可以追回來的,但是很多之所以被騙,是因為微信被盜用,或者微信認證的信息本身就是虛假身份,這就是使得微信被騙立案後的破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二、微信網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詐騙金額在三千元以上的或者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五條規定: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微信被騙立案後錢能要回來嗎”,雖然現在微信都進行了實名認證,但是因為網絡交易的快速便捷性,有時會給公安的偵查帶來非常大的難度。而我們通過微信被騙的各種案例可以發現一個規律,那就是被騙者因為粗心大意未核實對方身份信息就進行了交易,最後帶來不利後果,所以在生活中需要金錢交易的活動,一定要打電話或者當面核實身份信息,這一點很重要。如果生活中遇到了什麼難題,歡迎登陸本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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