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和詐騙的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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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是隨着互聯網行業的發展而出現的新型犯罪,儘管網絡詐騙犯罪最後的刑罰處罰仍然按照詐騙罪的刑罰處理,但是網絡詐騙犯罪仍然不同於一般的詐騙犯罪。瞭解網絡詐騙犯罪的不同於普通詐騙犯罪的特點有利於人們預防網絡詐騙。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總結了網絡詐騙和詐騙的區別。

網絡詐騙和詐騙的區別有哪些?

一、概念不同

網絡詐騙犯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藉助計算機,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它與一般的詐騙罪的區別主要在於詐騙方式上。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特點不同

1、網絡詐騙的特徵

(1)行騙面廣。行騙人一般採取廣泛撒網重點培養的方式,只要少數人上鈎就達目的。受害人上鈎後,行騙人便設連環套,層層詐騙。

(2)異地行騙。由於互聯網的無邊界的特性,行騙人往往選擇異地“魚兒”行騙,受害人上鈎後一般不會直接到異地去找行騙人。即使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辦理異地的案件週期也較長。這就是行騙人選擇異地行騙的緣故。

(3)是行騙人不用直接接觸受害人,帶有極強的隱蔽性。四是得手後毀掉一切網上證據,消失迅速,難尋蹤跡;另闢一套網上虛擬身份和虛假信息“重操舊業”。

(4)網絡詐騙的手段各式各樣,這些都巧妙地應用了現代科學技術及專業技術。

(5)犯罪工具智能化。以計算機及網絡為作案工具,網絡的發展形成了一個與現實世界相互影響又相對獨立的虛擬世界,智能型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聯網的無地域性進行跨國界、跨地域作案。

2、詐騙的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詐騙罪的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錯誤,信以為真,從而“自願”將財物由被害人轉移到行為人一方。“虛構事實”,是指捏造客觀上並不存在的事實。虛構事實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虛構。“隱瞞真相”,是指對受害人掩蓋某種客觀事實,使之陷入錯誤認識,從而交出財物。騙取的財物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綜上所述,網絡詐騙和詐騙的區別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網絡詐騙與普通詐騙在概念上存在不同點,其次網絡詐騙具有普通詐騙犯罪所不具有的特點,如行騙範圍廣、犯罪工具智能等。對於這方面如果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為詳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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