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繳納標準計算公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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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繳納標準計算公式是:應納税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徵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人所得税繳納標準計算公式是什麼?

專項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納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税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税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税年度內,納税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税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納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户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户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納税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納税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税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能變更。

個人所得税的免徵起點目前是5000元,也就是説5000元以下的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超過5000元的部分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繳納所得税。還有就是獎金以及債券等相關收入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不繳納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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