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和重疾險有什麼不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5.39K

1、賠付方式不同

醫療險和重疾險有什麼不同

如果是重疾險:如果投保人已經購買了重疾險,他只要不幸罹患了保險條款中規定的一種重大疾病,拿到了指定醫療機構的確診報告等相關資料給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賠,保險金的金額就是投保的保額,這筆錢可以自行安排,無需墊付、無需報銷

但醫保則是隻要是我們住院的花費,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報銷,不過是需要我們先自己墊錢。

2、保障條款不同

重疾險保障的內容是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重症,所以所患的疾病合同沒有保障的話,是完全沒有賠付的。一般來説,現在的商業重疾險都覆蓋了數十種,甚至上百種常見重疾,但是在選擇的時候還是要注意高發病症的保障範圍是否已經全面了。

而醫療保險則只要是醫療定點的的醫院住院,病症種類基本沒有影響,醫保都是可以在額度範圍內報銷的。

3、保障期限不同

重大疾病保險一般長期性的還有很多的終身型保險。保費的繳納也可以分期進行,同時還有保費豁免的功能。

而醫療保險一般都是一年期的,時限都比較短,過期就沒有保障了並且醫療險的續保一直是它無法掩蓋的劣勢。也就是説只要過期了,跟保險公司重新投保還得看它賣不賣,如果停售了,就無法購買了。

並且,醫保的保費並不是一層不變的,隨着我們的年齡在增長,保費繳納也會更多。

通過上兩大部分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重疾險確診即時賠付,金額高,保險金使用靈活,但是保障的種類有限;

醫療險報銷賠付,有免賠額的設定,報銷的金額上限也高,需要自行墊付診療費用。

醫保跟醫療險類似,但是沒有報銷門檻,但是用藥限制、治療費用限制等有很大的侷限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