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鑑定聽證會後多久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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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損害鑑定聽證會後多久出結果?
醫療損害鑑定的時間最長是45天,從醫學會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計算。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
二、醫療損害鑑定的流程是怎樣的?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三、醫療損害級別怎麼確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綜上所述,醫療損害鑑定的時間不會超過45天,通過醫學會組織的鑑定,可以確定醫療損害程度以及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中要承擔的責任大小,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處理醫療事故的情況下,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醫學會組織做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