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打醫療糾紛官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般解決醫療糾紛的話,除了可以採取協商解決的方式之外,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打官司了。不過,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有一定的程序才行。

怎樣打醫療糾紛官司

首先是關於法院的選擇。

想要起訴哪家醫院,最好是確定好去哪個法院進行起訴比較好。一般來説,都會選擇區級或者是縣級以上的基層法院,因為這樣的成本比較小。除非是一些把訴訟標到上千萬的話,才需要到中級法院進行立案。但通常來説,不需要非得到中高級的法院去,反而還要花費大量的訴訟費。

然後是案由的選擇。

關於案由,各地法院會有不同的處理。以上海為例的話,醫療糾紛案件一般都是經由醫學會進行鑑定的。而上海之外的地方,比方説北京的話,既可以選擇以醫療事故為案由,也可以選擇醫療過錯。但是,事實上,案由完全是有文章可以做的,甚至還會決定最後案件的勝負。

最後是關於證據的蒐集。

第一個,是關於患者的身份和親屬關係的相關證明。主要包括患者的身份證複印件,還有法定繼承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證的複印件。這是在患者死亡的情況下或者是已經不具備完全民事行動能力的情況下。

第二個,是關於患者或者是家屬的誤工證明。

另外還要準備好住院的病歷資料的複印件,包括醫院門診,化驗單或者是檢驗報告還有出院證明等資料。如果這些資料剛開始醫療機構不給予的話,完全可以去向法院申請調取這些證據。

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儘量避免避開醫療鑑定:

因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在患者心中一般沒有很大的公信力和權威力,所以提到醫療訴訟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比較反對經由醫學會進行鑑定。如果有些地方是實行醫療糾紛雙軌制的話,完全可以避開醫學會,但是在一些規定比較嚴格的地方,很難避免開,但是,如果想要避免的話,也是完全可以有空子可以鑽的,主要就是在病歷上挑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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